欢迎光临!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参政议政 >> 社情民意 >> 2010年 >> 建议配备“120”急救车专职担架员

建议配备“120”急救车专职担架员

2010-11-09 20:06:15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2651

                                        柯白杨

    目前,我省相当部分地方的“120”每辆急救车上仅配备有一名医生、一名护士、一名司机。由于目前家庭结构多为三口之家的小户家庭,住宅小区里的“空巢老人”也逐步增多,而目前的住宅小区中,虽然电梯房的比例在逐步提高,但无电梯房仍占相当多数,一旦发生紧急状况,如何解决将危重病人从家中移至急救车上,是急救过程中的重要问题。急救讲求的是效率,由于目前救护车上没有配备专职担架员,患者家属需临时找人帮忙抬担架,由此可能贻误抢救时机。此外,抬担架也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除了搬运伤病员外,还必须掌握一定的急救常识,在抬某些病人时,必须特别小心。比如发生人员从高处坠落或摔伤等意外时,就不能对患者随意搬动,否则可能造成患者神经、血管损伤并加重病情。因此抬担架也不是一般的患者家属都能胜任的。

    因此建议在我省各地配备“120”急救车专职担架员,每辆急救车上的标准人员配置是:两名担架员、1名医生、1名护士,加上司机总共5名急救人员。担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专业的搬运伤病员的方式才能上岗。当然,由于配备急救车专职担架员可能造成急救成本的提高。我省完全可以借鉴其它城市的做法,向患者收取一定的担架服务费用。如济南市“120”急救车专职担架员每次服务收费标准为基础价20元(三楼以下含三楼),三楼以上每增加一层加收4元,使用电梯的,按基础价收费。收费必须坚持患者自愿原则。“120”接警后,需询问患者的病情及是否需要担架员,并告知收费标准。患者家属完全可以自行抬运的,“120”急救车可免派担架员,但应免费提供担架。

                                                                  2010年被盟省委采用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