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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农村及城镇居民妇女的养老金提早到55周岁领取的建议

2013-03-13 10:55:45 来源:Systemp 浏览:2960

                     杨荫惠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发〔2011〕24号),国家保障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等。目前,我省有的农村及城镇居民妇女的养老金领取年龄与男同志一样,都是要求年满60周岁才可领取,与机关及企业事业单位女同志的退休年龄不同;同时,特别是农村的妇女同志既要生、养孩子,又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而农村的生活水平、医疗卫生水平较差,妇女地位较低,从而导致了大部分的农村妇女体弱多病,50岁后劳动能力明显降低,经济收入随之下降,在家庭里的地位也随之降低,生活水平更加下降,有的老年妇女连上诊所抓点头疼脑热的药的钱都没有。因此建议:在福建省全省将农村及城镇居民妇女的养老金领取年龄提早到55周岁领取。

                            (2012年被省政协和盟省委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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