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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地制宜,合理核定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的建议

2011-01-30 10:13:20 来源:我的网站 浏览:335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二年八月十三日下发《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意见》,确定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为 :
高中 城 市 1∶12.5
     县 镇 1∶13
     农 村 1∶13.5
初中 城市 1∶13.5
     县镇 1∶16
     农村 1∶17
小学 城市 1∶19。5
     县镇 1∶21
     农村 1∶23
    2008年,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闽政文〔2008〕344),文件第(七)条是: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在2002年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基础上,将县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提高到城市学校水平,城市、县镇、农村初中学校统一按员生比1:13.5配备教职工;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按员生比1:19.5配备教职工,在校生31~200人的学校按班师比1:1.7配备教师,在校生10~30人的至少配备2名教师,在校生10人以下的配备1名教师。新的编制标准执行后,前3年全省先核增6500个编制,优先用于补充农村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使所有农村小学都能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充实农村骨干教师队伍,解决部分地方出现的骨干教师 “青黄不接”问题。完善编制管理,坚决清理并归还被占用的教职工编制,对各类在编在册不在岗人员要限期归队或与学校脱离关系。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5年努力,基本实现农村教师结构合理,编制数、实有人数和财政供养人数相对应。
    这是一个大进步。体现了省政府一下力气解决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问题。
    但是,这个标准仍遭遇现实的困境。
    一、不能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
    以一所农村初中校为例,假设学生276人,按1:13.5配备教职工,可配20人。按每班45-50人的班生额,276人办6个班,如果恰好每年段2个班,专任教师至少需要19人(语文3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地理1人、政治1人、历史1人、体育1人、音乐1人 、美术1人、电脑1人 ,研究性学习与劳技课程由老师兼任),1个编制留给职工。这就意味着19位专任教师除了承担相应的专业课程外,还必须承担校级领导、教务教 研、办公室、政教处、工会、共青团、妇女会、理化生实验室、体图音室、图书馆、寄宿生管理、后勤(采买、水电维修等)、晨练、早读、晚自习的工作。按这样的职工编制标准、按这样的工作考量,每位教职工的工作量是繁重的。
    以上只是理论上的数据分析。因为,现实中,276人不一定恰好每年段2个班,它可能是初一60余人,应分2个班;初二70余人,应分2个班;初三130余人,应分3个班(有好多的可能)。这样,专任教师至少需要24人(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4人、物理1 人、化学1人、生物1人、地理1人、政治2人、历史2人、体育1 人 、音乐1人 、美术1人 、电脑1人 ,研究性学习与劳技课程由老师兼任。 政治 、历史涉及中考,如果不增加教师,意味着1人必须教 7个班共14节还跨年段 ,这是极不利于毕业班教学的,也是教师不可承受之重),加上职工1 人,至少需25人。
    上到国家编办、财政厅,下到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在制订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时,主要考虑理论上的数据,考虑生师比、班师比不超标,“力求精简和高效 ”(即使按此标准,城市教师的编制也是相当吃紧的)。编制标准忽略了农村中小学的千万种实际。尤其忽略农村校教师必须承担早、晚自习的监管、跨年段增加的工作。
    于是,市、县(区)编办只能“依章办事”,核定各校编制时只认生师比或班师比(初中班师比为每班专任教师2.7人, 职工0.1-0.4人,按此标准,编制更少),其他则“爱莫能助”。教育部门、学校无力改变现实,农村教师承担了繁重任务,农村学生享受“均衡教育”遥遥无期 。
  二、不能适应形势发展
  1.省2002《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
在校学生数在1501人以上(含1501人)的普通中学,配备校级领导3—4人;下设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办公室,配备专职、兼职中层干部7—9人。在校学生数在601—1500人的,配校级领导2—3人;下设教导处、总务处,配专职、兼职中层干部5—7人。在校学生数在600人以下(含600人)的,配校级领导1—2人,配教导主任和总务人员各1人。小学附设初中班,配负责初中班的教导主任1人。
    从编办、财政角度,当然追求人员精简高效,所以规定农村中小学严格控制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数,但现实是艰巨的课改任务,独生子女或留守孩的增加,都给农村教育提出新挑战。农村校标准化建设、达标校建设、示范校建设等,都要求教务教研、办公室、政教处、工会、共青团、妇女会、理化生实验室、体图音室、图书馆、寄宿生管理、后勤等等工作要规范,这些工作必然需要人力。按省2002《关于福建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如小校只配校领导1-2人、 配教导主任和总务人员各1人 ,是无法适应形势需要的。更不用说教师外出培训(这几年对农村教师培训力度大大加强)、生病、有事、分娩等等因素的客观存在。
  2.小班化教学是趋势。苏州等市在制定未来二十年教育改革发展纲要提出初中实行小班化教学,班生额控制在35人左右。福建也应有这样的教育追求。
  3.新课改提倡教师读书,这前提是要有时间。教师的时间被繁重的工作占满,是教师不爱读书的重要因素。而教师不爱读书,没时间读书,对民族而言是巨大的灾难。
  4.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其中第十四条 规定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财政、人事部门为教育部门提供相应的支持。
    建议:
 1.市编办、市教育局、人事局与财政局敢为天下先,敢于突破省标准,因地制宜,合理核定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编制。
 2.市编办、市教育局、人事局与财政局积极向省编办、省教育厅与人事厅、财政厅反映情况,争取编制问题得到省上的支持,争取全省范围解决这一问题。真正做到所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一能保证基础教育发展的基本需要;二与经济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三求精简和高效;四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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