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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机制与生产资质审批制度亟待健全

2018-10-26 16:51:56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820
                     陈礼辉、罗方益

一、事件概述:

  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跨国新能源车企进入我国的速度明显加快,如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于5月10日登记成立。而反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在生产资质审批制度下,市场资源错配,其运行状况呈现冰火两重天现象:一方面,已获得独立新能源车生产资质的15家企业之中有多家是缺乏造车背景、甚至大多数群众对其闻所未闻的小企业,其自身根本没有实力生产汽车,只是凭借生产资质四处寻找外来投资方与生产合作方,如前途汽车、敏安汽车、金康能源、河南速达、浙江合众等;另一方面,一些有很强造车实力、渴望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企业,却因为得不到生产资质而被挡在门外,如长安新能源、吉利新能源;一些造车新势力如蔚来、车和家、小鹏汽车等,它们普遍只能通过与传统车企合作而获得生产资质。

二、原因分析:

  一是我国实行了严控数量的独立新能源汽车准入机制即生产资质审批制度。自2016年3月16日北汽新能源第一家取得生产资质起,至2017年5月22日江淮大众获此资质,一年多时间内共有15家企业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此后,相关部门虽未明示暂停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申请,但至今再无一家企业获得此市场准入资质。

  二是各地政府都把争取新能源车生产资质当做抢占经济发展制胜点的契机。一旦某个省市有企业申请新能源车生产资质,当地政府与发改委无论其实力强弱,往往都会不遗余力予以推荐,并把拼抢一个生产牌照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因此,一些小企业虽名不见经传,却在当地政府的鼎力支持和公关运作下获得了新能源车生产资质。

  三是一些造车新势力因为自身硬性条件有限,且不具备汽车制造资质和能力。他们普遍缺乏品牌知名度与造车技术积累,在品牌影响与技术水平方面与传统或跨国车企差距较大,车辆大都尚未量产面市,无法满足申请生产资质及新能源汽车双积分制度的要求,因此无法获得新能源车生产资质,只能转道找代工、借资质等渠道方式进行产品落地布局。

三、对策建议:

1、及时健全、完善独立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审批制度。要科学设置市场准入的机制和条件,侧重审批申请企业的综合造车实力与自身硬件条件,着力纠正地方政府在申报企业生产资质时重形式轻实质的不良倾向,严防牌照申报、审批流于形式,严防牌照资源的巨大浪费,以消除当前市场对生产资质审批存在诟病的不满与抱怨,从而增强政府审批部门的公信力。

2、对获得独立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实行事后监管制度。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已获得独立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严加跟踪监管,对其中一些目前并未实质性启动新能源汽车生产的企业,限期整改或择机投入生产,对确实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个别企业,及时予以注销其生产资质,实现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准入机制的科学、动态管理。

3、加快职能机构调整,尽快重启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审批工作。审批要注重依据新能源汽车生产的实际状况和市场需求,尤其是对长安新能源、吉利新能源等具备强大造车实力并且致力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知名汽车品牌企业,要学习借鉴证监会为重点扶持企业开启绿色通道快速审批的做法,尽量做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4、紧跟市场发展步伐,加强对造车新势力的生产资质牌照的管理。要严格审查其自身硬性条件,以防止其“名声打得响亮”、通过制造概念吸引各界眼球、最后对市场大众和管理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目前新兴车企已普遍进入无论有无资质先造车、为加速产品落地找代工借资质融资金的快速布局阶段,因此应强化对其跟踪监管,防止其大面积出现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

                             2018年被盟中央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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