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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餐饮业油烟扰民问题的建议

2012-01-11 17:46:30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19308
                                             刘菊春

    “下为店面、上为住宅”是三明市多数房地产项目的传统模式,而在人口稠密的居住小区内,这些店面往往是餐饮业最集中处,也是油烟污染的重灾区。
    三明市区崇桂、东安、沪明、重化等社区、墙壁上有不少地方都已被油烟熏得乌黑,还不时有油烟从地下管道冒出来,弥漫在小区里。如崇桂78幢为市工行职工住宅楼,一楼有“韩香阁”和“三国烤鱼”餐饮店,餐馆将油烟直接排进污水管道。每天18:00-21:00,是餐馆的黄金时间,也是住户的受难时间。油烟从下水道盖板的缝隙中冒出,直上住户楼梯、门窗。78幢住户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皆不能开窗,有的窗户都被油烟熏黑。即便如此,仍难敌顽强油烟的进攻,咳嗽、流泪、眩晕是家常便饭。78幢住户多次投诉,未果。像此类油烟污染投诉多,但长期得不到解决。此种状况,一是很危险,假如遇到明火,有爆炸的隐患。二是扰民,严重地长期地扰民,激发社会矛盾。这与和谐三明、幸福三明的建设完全相悖。
    建议环保局、工商局:
1、整顿。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商户、企业进行重点集中处理,该“停止营业”的坚决叫停,该整顿的整顿。一句话,要求达标排放。在专项整治之后,不能放松,坚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工商年审时,对油烟排放达不到环保要求,坚决要求其停业整改。
2、疏导。政府强力推进建设餐饮业集中区,引导现有餐饮业项目入驻。
3、禁止。在住宅楼、距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未设餐饮业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层、禁止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
4、规范。对旧城改造和新区开发应当规划和建设餐饮业集中经营区域,餐饮业的建筑物应当设立餐饮业专用烟道。不再增加新的污染源。
5、监督。对经营中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餐饮业项目,推行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力度,要求经营者应事先采用书面公示,包括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征求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的意见后,再与环保部门签订项目环境保护许可告知承诺书;同时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和推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经营场所及地点许可者,环保部门还要对防治燃料污染、防治油烟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保配套设施设计安装维护提出具体要求,从源头上解决油烟扰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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