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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城市更美好

2018-02-27 17:49:42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2044

              ——市政协第153052号提案亲历

                    许宗得

  2017年11月,我市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欣喜之余,让我回想起一段往事。
  2015年9月17日,市政协开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依法常态长效管理城市》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期间,市政府办、文明办、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分别介绍了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与会人员对提案的办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围绕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依法常态长效管理城市进行了座谈协商。这不仅是一次博采众长、集思广益、协商民主的活动,同时也是一次彰显提案办理阶段性成果的实践。
  作为提案者,亲历了这个提案的撰写、提交和办理协商的过程,现在记忆犹新。

                  提案的由来
  2014年下半年,我被抽调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办任督查小组组长,与小组成员一起,跑街道,走小巷,进社区,听取汇报,检查督导,以及列席各种创城工作会议,聆听领导指示,落实工作部署,亲历了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阶段的整个过程,与大家一道见证了我市“创城”过程中城市的发展变化,听到、见到、感受到各级政府的努力和市民的期盼,也了解到“创城”的不易和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记得在督导过程中,有一个市民说:“现在小区干干净净的,看着心里特别舒坦。但是能保持多久呢?最好能保持到春节就好了。”非常朴素的语言,道出了市民对良好城市环境的期盼和能否实现长效管理的担忧。这也是我撰写该提案灵感的来源。
  城市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的建设,不仅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依法治市和提升城市形象的内在要求。为此,我进一步调查研究,从群众的生产生活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城市品位的提升等方面深入学习和思考,综合市民的反映和督导过程中的所见所闻,结合党委政府有关政策和部署,以及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思路,撰写了《巩固提升文明城市成果,依法常态长效管理城市》的提案,提出了建立健全城市综合管理法规制度体系、完善城市管理科学体制、完善城市综合管理投入保障机制、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推进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机制等五条意见建议,提交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

                 提案的办理
  市政协历来高度重视提案工作,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依据《三明市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把《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成果,依法常态长效管理城市》(第153052号提案)确定为市政协2015年度重点督办提案,指定九届市政协副主席李宝兰指导本提案办理工作,同时与市政府领导共同抓好本提案的督办。
  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这份提案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市政府办以及牵头办理单位市城管局,会同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究,逐项逐条落实。按照民生优先、问题导向、依法治理、长效管理和群众参与的要求,着力推进我市城市管理立法,着手制定相关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完成两区城管执法机构组建和班子配备;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力度;重点建设“数字城管”,当年受理了城市管理案件14400余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素质,发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共同打造文明和谐宜居的美丽城市。
  2015年7月中旬,我们参加了市政协开展的“加强市区城市管理”协商视察活动。委员们实地察看市区城市建设情况,也详细了解市区城市管理情况。对我市在城市管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视察组给予充分肯定,特别是对列西片区的变化,许多委员不约而同发出感叹:几天没来列西,没有想到,列西变得这么干净漂亮。7月下旬,我又一次参加市政协提案督办视察活动。在九届市政协副主席阎伟强带领下,我们深入部分市区地下管线现场视察,并与有关部门座谈探讨交流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我再次深切感受到政府及其部门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认真、负责和执着,也感受到我市各项事业正向着更高、更广、更深的方向不断发展。

                           原载《三明政协》2018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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