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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理提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工资待遇的建议

2018-02-06 10:48:56 来源:三明民盟 浏览:5880
                                           管其宽

    目前,我省约有2万多人纳入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系统管理,全面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工作的水平。各县和乡镇司法机关都配备了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他们承担着繁重的矫正任务。从各地矫正工作的成效来看,其作用不容低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作用越来越大,考虑到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作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和特殊性,不少地方甚至提出要将相关人员纳入编制、统一列入警察编制。
    据了解,2011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制度在我市试行,他们的待遇是按当地政府的临时工作人员待遇略高给予支付。但,随着我市各县区临时人员工资标准逐年提高,大多数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工资都没有跟随最低工资的标准同步上调,5年来没有加过工资,不少地方已经低于当地政府临时人员的工资水准。
如果按照三明市社保工资缴费标准2600元的标准计算,医保、社保等两险一金,仅仅两险总额就应达到3328元以上。而目前,我市各县(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实际拿到的工资扣除两险后不足2000元之数,大多没有住房公积金、年终奖金等待遇。
    社区矫正工作者从事的是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工作,每天面对的是准犯罪人员,他们的工作对社会的安定和谐发挥着很大的作用。因此,笔者认为: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资偏低、待遇缺失等问题急待解决。
    建议:
    合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工资水平,确保比政府部门临时人员工资略高的水平,完善两险一金、年终奖金等法定待遇,让待遇与其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相匹配,维护专职社会矫正工作队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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